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以技改为抓手,以创新为驱动,推动我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结合我市实际,拟报请市政府出台本政策。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4月5日前通过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随州市经信局。(电话:0722-3596180,邮箱:)
随州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以技改为抓手,以创新为驱动,推动我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着力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重点项目实施技改
实施“工业技改三年行动计划”,对符合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方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技改类统计库,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设备购置费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市、区)推荐,采取全市竞争择优方式确定支持对象,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技改做大做强
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由企业属地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支持技改试点示范
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绿色工厂试点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对象的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技改两化融合
对新入选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随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上云的规上工业企业,市财政给予每家2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五、加大技改引智力度
鼓励企业引进“科技副总”,指导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对引进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选派“科技副总”并促进项目转化的企业,服务期内定期组织绩效考核,获评优秀等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六、加大技改金融支持力度
各县(市、区)对本地年实际投资前10名工业技改投资项目,按项目贷款实际发生利息的20%给予财政贴息,单个项目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七、加大项目服务力度
每年优选20个工业投资项目、30个工业技改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跟踪服务,定期协商议事,解决问题。对清单项目优先保障土地、水、电、煤、气等,做到全要素保障、全链条跟进、全流程提速、全方位服务、全部门齐抓。鼓励部门对清单项目优先推荐国家、省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清单项目优先予以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八、加大技改引资力度
各县(市、区)对投资或者参与投资本地技改项目的外来企业,给予招商优惠政策支持;对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实施迁建扩建的技改重大项目,比照招商引资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九、加大技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设立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技改项目。已经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改项目,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不再予以重复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十、加大技改绩效考核力度
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工业技改投资工作情况,并纳入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对完成工业技改投资年度目标任务且增幅居前的县(市、区),在年度考评中给予加分;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增幅靠后的县(市、区),在年度绩效考评中给予扣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统计局)
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3年。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操作简便快捷、公开透明、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