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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446825x/2020-919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文字号 随经信发〔2019〕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0-23 18:01
编辑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市经信局关于加强我市专汽行业一致性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3 18:01 信息来源: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

市经信局关于加强

我市专汽行业一致性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经局,随州高新区经发局,各专用车生产资质企业:

今年6月,市营商环境巡察组对全市30多家专汽企业进行走访巡察,发现了一些重要问题反馈给我局。其主要问题是目前随州市场上买卖资质、合格证的情况仍然存在,对专汽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推动随州专汽高质量发展,擦亮中国专汽之都这个金子招牌,进一步规范专用车生产销售正常市场秩序,现就加强我市专汽行业规范整治,进一步严格一致性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买卖合格证

任何专用车生产资质企业不得将合格证进行出售,一旦查实,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约谈企业法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市经信局向省经信厅汇报,建议工信部取消其专用车生产资质。

二、严禁公告目录管理不作为

对内部挂靠生产单元视同企业生产车间,严格按照工信部公告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严厉打击只收费不监管和打着五统一的旗号进行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对不按国家公告目录生产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经信局向省经信厅汇报,建议国家工信部给予撤销违规产品公告目录的处罚。

三、严禁非法改装

对于在场外自建厂房或租赁厂房进行无资质挂靠生产的企业,管理方要严格按照产业政策执行。经信部门将积极履职尽责,引导企业申报生产资质,对申报资质的企业给予两年的过渡期,允许其进行试验、生产。对于长期挂靠到有资质企业,而没有申报资质的企业,由被挂靠的资质企业向工信部申请生产地址增加,纳入有资质企业一并进行公告管理。有资质企业要对厂外挂靠企业进行一次清理,挂靠企业名单要上报至市经信局汽车机械和装备科(汽车办)备案。对没有上报备案的,视同非法改装,责令及时整改。对擅自定制非法改装的责令其按公告目录恢复产品原样,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经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各县市区科经局,随州高新区经发局要定期和不定期到辖区企业进行检查,对本辖区内专用车生产企业情况摸清摸实,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经信局汇报。

五、设立举报电话

在市经信局汽车机械和装备科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722-3596181,向社会广泛收集违法线索,严厉查处各种公告管理的乱象行为。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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